老杳吧:LAOYAOBA.CNblovesky复制地址

老杳

公告栏
【版权声明】
本博文章版权属老杳所有
引用转载会注明,欢迎选用
互联网转载请标明Blog地址
 
联系方式
QQ:6030149
Skype:yanhuiwang
MSN:
blovesky@yahoo.com
Email:
blovesky@yahoo.com
 
四海雍智
    专业集成电路测试服务商,提供Socket、Load Board、Probe Board等设计加工,半导体外包测试服务及集成电路测试培训。
 
自报家门
  老杳,北京四海雍智半导体测试技术有限公司,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嵌入式系统分会副秘书长。
控制面板
日历
<2008年10月>
SuMoTuWeThFrSa
2829301234
567891011
12131415161718
19202122232425
2627282930311
2345678
留言簿(12)
随笔档案
文章档案

 电梯广告
 
    居民楼电梯出现广告还是近几年的事情,放置一些设计精美、品味高尚的广告,不仅可以为小区物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,也可以丰富乘坐电梯时的居民生活。
 

电梯里的广告
 
    现代人说起来也可怜,无论身处哪里,都免不了遭受广告的折磨,大街上、办公楼、现在进了居民楼和居民小区。
 
    近期小区电梯里多出了一张内衣广告,孩子对着广告指指点点,老人朝着电梯工发火,电梯工非常委屈,赶紧解释与自己无关,真不知道物业公司领导有没有孩子,居然为了挣钱把内衣广告引进了居民小区。
 

电梯里的内衣广告

 
     《物权法》已经颁布颁布,虽然十月一日之后才会实施,但其中第六章七十一条明确规定“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。”作为小区业主,不仅可以对小区电梯是否可以置放广告有决定权,对置放什么类型的广告更具有否决权,作为物业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小区居民的居住特点,否则只能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。
 
    按照《物权法》的阐述,小区内大堂、电梯安装广告应先征求业主同意,多数业主表决“同意”后物业公司才可以与广告公司签订合同。而合同条款的制订以及收益,原则上来讲都应该由广大业主决定。广告公司每年支付的广告费也应纳入业主专项基金,用于小区的公共用途。作为小区居民,也应当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,规范物业公司的行为。
 
作者:老杳 阅读() 评论()  编辑 发表于:2007-09-21 19:28
文章评论
发表评论

标题 *  
姓名 *  
主页
内容 *  
   验证码: *